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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試驗人員崗位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
檢測試驗人員崗位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試驗人員(簡稱檢測試驗員)管理,提高檢測試驗隊伍整體素質,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原建設部令第141號)、《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暫行辦法》(閩建建〔2006〕59號)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檢測技術管理規范》(GB50618-2011)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的檢測試驗員及施工項目部試驗員。
第三條 下列檢測試驗員應經全省統一考試考核合格,取得《福建建設工程檢測試驗員崗位證書》(以下簡稱《檢測試驗員證》),方可從事相應的工程質量檢測工作:
?。ㄒ唬┙ㄔO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從事檢測試驗或審核、簽發檢測試驗報告的專業技術人員;
?。ǘ┙ㄖ┕?、預拌混凝土、混凝土預制構件等企業內設試驗室負責人及檢測人員。
第四條 根據廳閩建綜〔2012〕7號文件要求,《檢測試驗員證》考核發證管理工作由省建設干部培訓中心負責。其中培訓考試和繼續教育考核及證件變更等動態管理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以下簡稱省質安總站)具體負責。
第五條 施工企業施工項目部試驗員,企業具備條件的可由本企業自行培訓、考核、發證(格式企業自定),并對證書負責;也可參加省質安總站組織的全省統一考試,取得《檢測試驗員證》。取得上述試驗員證書方可從事施工現場有關試驗工作。取得《檢測試驗員證》的人員信息統一納入《建設行業從業人員綜合服務平臺》管理。
第六條 檢測試驗員取證類別:
?。ㄒ唬z測機構檢測試驗員考核取證類別:
1.建筑地基基礎工程:靜載、低應變、高應變、鉆芯法、聲波透射法檢測;
2.建筑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
3.建筑門窗、幕墻檢測;
4.建筑鋼結構工程檢測(除焊接質量無損檢驗外);
5.建筑工程材料檢測;
6.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檢測;
7.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質量檢測;
8.建筑工地特種設備檢測;
9.市政工程材料檢驗及現場檢測;
10.市政橋梁工程檢測;
11.建筑工程可靠性鑒定;
12.建筑節能工程質量檢測;
13.建筑安裝設備檢測;
14.回彈法檢測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
15.防水材料試驗。
?。ǘ┦┕て髽I、預拌混凝土企業、混凝土預制構件企業的檢測試驗員,根據企業開展檢測工作的需要,取證類別可從以上15個項目中選取,經培訓考試合格,發給相應類別的《檢測試驗員證》。
第七條 檢測試驗員培訓考核內容:
?。ㄒ唬┫嚓P法律、法規基礎知識;
?。ǘ┫嚓P檢測項目專業基礎知識;
?。ㄈ┈F行國家、行業、省有關工程技術標準、規范、規程;
?。ㄋ模┈F行相關檢測方法、步驟及儀器設備操作方法。檢測試驗員培訓考核取證按有關規定和標準收費。
第八條 依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檢測技術管理規范》,《檢測試驗員證》有效期為3年。
《檢測試驗員證》有效期到期前,經繼續教育考核合格可予以延期,每次延期3年。
第九條 已取得《檢測試驗員證》,需增加崗位類別的人員,經培訓考試合格,由省建設干部培訓中心在《檢測試驗員證》上進行蓋章確認。
第十條 取得《省外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備案證書》的省外檢測機構,其報備的在閩檢測試驗人員省外檢測崗位證書,在有效期內可準予使用(地基基礎工程檢測除外)。
第十一條 檢測試驗員不得同時受聘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
第十二條 檢測試驗員從業單位變動的,應提交《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試驗人員崗位證書變更申請表》(見附表),由現在職單位提出申請變更,到省質安總站辦理變更手續。變更后的《檢測試驗員證》有效期與原證一致。
辦理變更手續時應核查申請變更人員的原單位在變更后人員是否能滿足資質要求,如果不能滿足,應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撤回相應的企業資質證書。
經審查合格,符合變更條件的檢測試驗人員由省質安總站在《檢測試驗員證》上變更欄進行蓋章確認。需要換新證的,由省質安總站匯總報省建設干部培訓中心辦理。
第十三條 檢測試驗員所在單位應建立檢測試驗員技術檔案,定期報告崗位變動情況,加強行業自律,配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日常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 考試中發現替考或嚴重違反考場紀律者,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且兩年內不得參加全省檢測試驗員考試。
第十五條 檢測試驗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發證機關撤回其《檢測試驗員證》:
?。ㄒ唬┩瑫r受聘于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的;
?。ǘ┻`反有關規定,接受同一批次的樣品重復送檢的;
?。ㄈ﹤卧鞕z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或者鑒定結論的;
?。ㄋ模┥米凿N毀或者轉移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為收集證據需要保存的有關試樣和檢測資料的;
?。ㄎ澹┕ぷ魇?,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
?。┢渌麌乐剡`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六條 被撤回《檢測試驗員證》的人員,五年后方可重新申請參加檢測試驗員考試。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4年3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附表
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試驗人員
崗位證書變更申請表
變更人員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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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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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從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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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單位
從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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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原單位
辭職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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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單位
擔任職務 |
□技術、質量負責人 □檢測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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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后從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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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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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鄭重聲明,本機構填報的《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試驗人員崗位證書變更申請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內容是真實的,無任何隱瞞和欺騙行為。如有隱瞞情況和提供虛假材料以及其他違法行為,本機構和本人愿意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的處罰。
(單位公章)
法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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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證機關審批意見: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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